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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8-04 来源:生活时报 赵鹏 杨国平 我有话说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规定外省市人员所有的领有外地牌照的摩托车、农用车,需办理进京通行证。属长期在京驾驶摩托车、农用车的,应持相应的介绍信(河北省县级、天津市区局级、其他省市地市级)和驾驶证、行驶证、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凭证到暂住地交通支(大)队宣传科进行交通法规考试,考试合格后予以备案,并持备案证明到局办证处(白石桥路口)办理有效期3个月的进京通行证。在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地区居住的,可持驾驶证、行驶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暂住地交通支队交通科办理7日内的临时进京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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